要看房产权是否已经过户,如果没有过户,只是用分家单的形式确定了分配事项,你母亲是可以去公证处立一个公证遗嘱,把他的遗产重新分配。那么这个分家单位自然就失效了。当然。如果分家单位上面还有你父亲在世时的约定,你母亲立遗嘱只能支配属于她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建议你带上分家单,预约本律师面谈。才能准确的给你一个很完善的建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