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部门原来三个人总务、我、次长。2012年4月份总务离职,之后未招总务,2012年12月次长又因生产部门科长离职,将我们部门次长调任生产部。从此我们部门就我一个人做三个人的工作,又不允许加班,直到今年10月份开始总经理允许加班。我如果请律师要求工资给我这期间的双倍或者三倍工资,以及少发工资的25%的赔偿,这样的官司我有赢的胜算吗?我计算了一下,至少有25万元。有哪位律师能帮忙打这样的官司,律师费可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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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求加班费,最好能提供加班时间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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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加班费,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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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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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