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经过; 10/23号公司以公司有人举报本人拿了公司货物为由,要本人签职工书而不支付劳动补偿金(签职工公司已经准备好,本人签名)。 本人当时承认是在10份拿了个公司就要丢弃的样品(垃圾堆里捡的,公司定期处理不需要的样品)回家给小孩玩。 本人认为这是小事情,不是严重影响公司规定,没有达到辞退的程度。但公司坚持一定要本人自己辞工。 我想咨询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向公司索取劳动补偿金吗?本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6年多。

合同纠纷
2013-11-29 17:12: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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