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于2005年向黎某借款4万元,当时并未写明还款日期。我爸于2010年下半年去世,同年底我收到黎某两次还款电话。此前我并未知道任何关于此笔借款事情。而黎某两次电话以后也并未有任何进一步行动。2013年11月14日我收到法院通知书。请问我需要为此笔借款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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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爸爸有财产给你继承,那么你需要在继承的范围内对该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你爸爸没有财产给你们继承,那么可以不承担债务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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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处理的,如果不重视,很可能承担责任的,目前按你所述,过了诉讼时效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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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处理的,如果不重视,很可能承担责任的,目前按你所述,过了诉讼时效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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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处理的,如果不重视,很可能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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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可以考虑委托律师积极应诉,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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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父亲遗产范围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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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处理的,如果不重视,很可能承担责任的,目前按你所述,过了诉讼时效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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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处理的,如果不重视,很可能承担责任的,目前按你所述,过了诉讼时效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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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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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父亲有没有遗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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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