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昨天去签购房合同,1:我要求开发商拿正式合同给我看,看发商说要付首付才可以看和签约。只可以看范本。2:看范本后上有条违约赔款问题,买家月供超出30天为付,买家要按百分之十已付款做为违约,卖家没按时交房超出30天,按百分之五已付款做为违约。3:要求把赠送面机写在附加条件里也不可以写,说合同不可以更改。最后说 这范本可以给我们一份带走看吗也不可以。后他们告诉我契税要和首付一起交。我就和他们说先推后几天钱不购,现在推到12月10在签。他们答应了说可以,1:我看不到正式合同很纳闷?2:我开的更改和附加是不是合理的要求?哪位律师愿意帮帮我,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这样的合同条件。如果对方不愿意改,我有权退回定金两万元吗?我好几年的房租,拼了十几年好不容易七借八借才凑齐首付。还发生这样的事。有哪位律师愿意帮我要回定金。我现在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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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对你资金安全的考虑 建议不要和该房产商交易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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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付了首付合同还没有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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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对你资金安全的考虑 建议不要和该房产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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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