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19离职,现在给老总打电话,他竟然理直气壮的说十月份工资和欠我的2100元报销费用都不给我了,并且要我赔偿去美国的费用30000元。他们是做游学的,今年暑假我带队去了美国,就在我将要出发的前一周,女老板才告诉我要签带队协议,说是去了美国就要在公司做够两年,然后我马上如果是这样我就说不去了,后来她说机票都买好了,就没有跟我签协议。9月时,我提出11月底辞职,这倒好,5100元直接就不给我了还要我还去美国的费用。还有,我们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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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在该公司工作几年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25%的补偿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赔偿费用没有法律依据。如需帮助,可当面或致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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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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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是向监察大队投诉 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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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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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支付拖欠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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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协议并不是培训协议,要求你赔偿费用不合法。单位应该支付你工资及赔偿你未签订合同期限(n-30)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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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