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5年的7月8日,我在拍卖公司竞拍获得了A花园的门面一间,拍卖的门面具体情况是:2000年在房屋还没建成之前A房开公司就用门面向[face=黑体]工商银行[/face]贷款,因A房开公司无力偿还工商银行贷款,并且A房开公司老总因为其他经济案件已被判了15年,所以在今年,[face=黑体]工商银行[/face]就向[face=黑体]州法院[/face]提出申请,并且经过正规程序获得了该门面的拍卖权。按道理说,银行拍卖门面之前就应该解决门面的情况,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了门面,就应该拥有门面的使用权、租佃权等,但是问题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当我去和门面的原租用者交谈的时候,他说他的租金已经交到了[face=黑体]2005年年底[/face]了,门面是A公司的一个工作人员从[face=黑体]2005年2月[/face]租给他使用的,每月租金为[face=黑体]2000元[/face](实际上周围的其他门面租金为[face=黑体]3500元[/face])。因为我家就住在门面的附近,所以我对门面的情况也还是比较了解,这个门面从[face=黑体]2004年7月[/face]开始就已经被[face=黑体]市法院[/face]查封了(委托[face=黑体]市法院[/face]的是[face=黑体]农业银行[/face],因为A房开公司也在[face=黑体]农业银行[/face]利用门面办有贷款,而我买门面的时候是[face=黑体]州法院[/face]办的案子,是[face=黑体]工商银行[/face]委托的。),而这个A公司的职员是[face=黑体]2005年2月[/face]才把门面租给别人,我想,[face=黑体]市法院2004年7月[/face]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时候该员工应该是知道的,但是他依旧把门面租给别人,这是违法的,同时,我去找了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说他们是[face=黑体]州法院和工商银行[/face]委托的,[face=黑体]州法院[/face]并没有去查封这个门面,所以租我买的门面的这个人的合同是有效的,所以我要等到今年年底才能获得门面及其所有权。天啊!我现在交了钱,却要过半年才能拥有,这是什么道理啊!所以我想到这里来咨询一下各位专家的意见,看能通过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事情,尽快拿到房子。谢谢各位了!!

房产纠纷
2009-05-24 14:39: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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