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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我是一名机关干部,在1999年7月单位组织旅游摔伤了,造成骨折。在2000年5月份的时候,陪同区领导去农村检查水利工作,遭遇车祸。造成2次骨折,鉴定为5级残疾。单位只承担了部分的医疗费用,其余的到现在还没给,按照工伤条例我是否应该得到赔偿,我也找过单位但是单位一直没能解决,后来单位说公务员和工人的赔偿还不一样,不知道有什么不一样的。在时间上是否过期了?还有伤残证一直没给我办理我该怎么去补办,! 我现在左腿行动不便,比右腿短4公分,是否存在精神赔偿这一块。?? 我很需要你们的帮助。 谢谢!!!尽快答复!

劳动纠纷
2009-05-27 16:03: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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