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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时共同买房,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买受人,首付男方出的,但是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按揭贷款,我是主要买受人,装修款是双方共同出的,第一年月供是男方出的。现在分手,有以下疑问:1、我要房子,那么我需要返还他首付款和他出的那部分装修款以及第一年的月供款,但是房子没还完按揭,那么怎么保证房产证是我的名字? 2、如果大家都不想要房子,想卖掉后各拿自己出的那部分费用,会不会有购买时间才一年或者按揭未还完导致无法出售的情况?

房产纠纷
2013-11-30 18:31: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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