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北京工作老家在湖北,如果要诉讼离婚,在北京可以办理吗?还是要回户口所在地在湖北孝感,结婚证在京山领的,是回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是回男方京山法院办理,在北京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吗
男方动手打人两次,房子婚前买的贷款的,有个一岁半的男孩,男方要求我一分也没有签字走人,小孩归他,我能得到一定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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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您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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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需要根据男方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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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您需要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详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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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