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去年我叔叔在上海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子,遗书上写好房子卖掉,房款给我爸爸,可是我姑姑拿出证明说叔叔生前有精神病。法院把房子判给我爸爸和姑姑各占一半。上月我们觉得把房子卖了,可是银行只能把按揭款打在一个人的账号上,于是商议打在姑妈的账号上,但是我们输密码和保管姑妈的身份证,可是我们到房管局签了字之后,姑妈不把她的身份证给我们,还恶语相撞。大概还有十天左右银行款就下来了,我们人又在重庆,办理这些都在上海,我怕姑妈私自把款取了后不给我们,或是转移了。姑妈又已经80岁了。他的几个儿子很坏。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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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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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直接委托我们律师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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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立即起诉,查封该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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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立即起诉,查封该笔款项。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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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