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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7年9月份入职公司至今13年11月份 公司从未给本人缴纳社保 如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现让公司给本人补交社保 公司应缴纳金额、本人应缴纳金额以及滞纳金金是多少谢谢?

合同纠纷
2013-11-23 16: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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