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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分为1000股,每股1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希望将公司的注册资本提高到1500万元人民币,因此决定在2011年8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7月30日,董事长用传真给公司的20位股东发出通知,告知他们临时股东大会的日期以及将要表决的事项。有4位股东出席了8月份的股东大会,他们总共持有100股。其中共持有70股的两位股东投票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其他两位共持有30股的股东投票反对增加注册资本。 A持有**公司原1000股中的600股。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股东大会的决议无效。他认为,首先7月30号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太晚;其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出席人数仅为全部股东的五分之一,而且他们总共持有的股份仅为公司全部股份的十分之一,不足以通过一个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 问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及课堂讲授,请你作为法律专家告诉**股份有限公司,要向做到将公司的注册资本提高到1500万元人民币需要考虑哪些法律规则? 问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及课堂讲授,你支持A的主张么?为什么? 问3:如果**公司董事长并没有在通知上著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原因。A怀疑临时股东大会的重要性,因此仍然按照既定计划在8月13日去度假,未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与上面的比例相同)表决通过了增资决议。在得到了主管机关批准后,**公司向原来的所有股东新发型500股,每股面值1万元。A并不想再花钱,因此决定不认购任何新股。2011年10月1日,**公司按照增资后1500万元人民币资本金持股比例向股东派发了年度剩余利润。2011年10月9日,A向法院提出诉讼,声称该增资决议无效,要求**收回已经派发给股东的利润,并且按照增资决议之前的股东持股比例重新分配。你支持A的主张么?为什么? 问4:如果**公司给股东的通知中注明了召开会议的原因。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了增资决议。此外,他们还决定除股东A外其他人都有权按照他们原来的持股比例认购新股。A认购新股的权利被排除,原因是认为他已经持有了大量股份。2011年10月1日,**公司按照增资后的新的持股比例向所有股东派发了年度剩余利润。2011年10月9日,A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无效,要求**公司收回已经派发的公司利润,并且按照增资决议之前的股东持股比例重新派发。你支持A的主张么?为什么?

公司企业
2013-11-24 12:12: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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