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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05届毕业生,于05年6月14日开始在武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就职,期间工作认真,后因家中有要事,遂于05年7月11日辞去业务员一职.辞职后去领取工资时,公司以财务不好做帐等一些理由,承诺将于8月10日发放工资.在此期间与公司领导打电话询问,也承诺工资会按时发放. 但是本人与05年8月10日联系公司,公司因外出培训定于11日发放.11日到公司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拒绝发放.联系以前的一些同事,工资不是被拒绝发放,就是以各种理由严重克扣. 并且上班期间,工作时间由公司随意改动,由最初早8点至晚6点,一周后变动为早7点至晚8点,后又变为早6点至晚10点.平时说中午休息为12点至下午4点,其实从2点起就开始开会考勤.并且工作地点在室外,在西安温度极其炎热无任何遮阳措施下,时常发生中暑情况,公司不给病假,如请假按旷工处理,旷工1日处罚3日工资.当初说是一个月工作日为27天,休息3-4日.实际情况根本就是全月上班不得请假.以上事宜并非公司在最初应聘到任职时讲明,而是工作中不断提出各种要求,并以处罚要求员工遵守. 面对这种情况,我想咨询的是该公司有无违反劳动法的一些相关条款,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法律部门的援助,我该找哪些相关部门得到解决? 希望尽早得到您的解答,不胜感激~!

劳动纠纷
2005-08-12 17:3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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