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与公司签订了相关的保密协议,条款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2年内\\\"必须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但是公司并没有给予我按月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基于这前提,这个保密协议本身就劳动法的基本框架而言,是否\\\"成立有效\\\"???反之,如果该合同有效,我的问题是:(1)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2012.5.29,是否在2014.6.1开始,就不受保密协议限制了(2)如果我真的有合适的工作,有相关业务和之前公司有重合的范围,如果我现在开始工作,也就是1年半左右的时间,是否属于违约?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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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是法定义务,不受时间限制。禁业限制期限为2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处理。具体可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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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脱密期就不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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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履行,如果过了保密期,就没有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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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保密协议没有约定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则保密协议无效,你不需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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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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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并不是禁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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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看协议的内容,保密协议跟竞业禁止不是同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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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