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3年5月初进入公司,刚进公司时公司要求我进行了一个月的学习,并且直至2013年7月中旬这段时间内公司只支付了1000元的生活费,2013年8月份公司补助了1500元的医药补助。于2013年7月底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但在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未告知关于违约金的赔付比例,现在由于个人想辞职,这样的话要支付违约金吗?这样要负法律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13-11-21 17:20: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2018年入户广州细则
1258
借条怎么写有效能够法律追回借款
借条怎么写
借条怎么写有效能够法律追回借款
行政拘留错误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行政拘留资讯
行政拘留错误如何进行国家赔偿
抢劫罪加重情节怎么认定
抢劫罪认定
抢劫罪加重情节怎么认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10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3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1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6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2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7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