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银行买一般理财产品,工作人员以欺骗手段,叫我买开放式基金。我不想买,听说风险大。他说,没问题,这个基金就 在上海,利息4.9%,半年期。他在“产品风险等级”中,钩的是“较低”。我是2013年4月7日,但在《认购受理回单》上,写的却是“11月7日到期”。最近,又通知我11月18日到期。我去了以后,在办了回赎以后,我提出取回利息时,她也不告诉我真相。只说利息没有了,我问她多少。她说,6千多,我以后帮你买好些的产品,帮你弥补上。其实,找到经理时,才知道损失的是1万5千1百元(其中本金6千多,利息8千多)。自始至终,我都被他们蒙住鼓里。我已82岁了,他们为了多拿代理费,欺蒙老人买基金欺诈、违规的行为?我要求他们赔偿我本金和利息,是否合理合法?请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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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找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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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找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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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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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