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月在厂里工程部工作(无劳动合同),因厂方一直都未正常发放工资,本人提出辞职未批,在第2个月20天后突然提出本人试用不合格辞退,按厂方办理离职手续后以“没有钱”为由没有支付结算工资,经强烈要求,厂方给出工资核算表(未盖章)8-9月一直追讨工资不给,9月以本人工作出错工资已全部罚款扣完拒绝支付,9月申请劳动所调解,数十次无果,10月31日申请劳动仲裁,定为12月20日开庭,请求法律支持,因本人工资是以工作出错拒不支付,本人是否需要请律师辩护,期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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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珠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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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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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