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1年7月1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是2年,2013年7月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2013年7月13日交接完工作离开公司,但没有办离职手续,公司也没有通知我办离职手续。今年10月23日公司突然打电话过来说要派我出国,问我去不去,我虽然感到惊讶,但没有多想,一时没考虑清楚就答应了。但是经过了半个月的考虑,我又不想去了,我向单位提出离职,单位不同意不给我办离职手续。请问我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或是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如果我坚持辞职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