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前几天到徐州新城区美的瀚城看了房子,要求是东户,面积在80-106之间,我们要求去现城实地看房,售房员说看不到,正在建,工地不让进。当时售房员带了们看了样板房,说东单元103.94平米的房子我们们看的样板房的房型一样,南北有窗户,采光很好。我就于2013年11月8日下午交了首付款24万多元,刚交好首付款,还没来得及签售房合同,一起来的家人发现让我们买单的房子北墙没有窗户。和售房员在我们看房时承诺的的房型完全不一样,我就拒绝签合同工并要求退款。销售人员一是不给退房,二是说我们要不买这套房子,算我违约并要交处罚总房款的20%违约金。我没签合同,购房合同应该没有生效吧?我现在要是退房应该怎么做?另外开发商说我不愿意买这套房,要处罚我总房价20%的违约金,有法律依据么?请给予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