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6月14日在朋友的介绍下购买了一处广西的海景房,当时在房地产代理商(对方说是全国代理,由开发商委托的,手续齐全)付了款,因为属于异地房产我没住广西,所以代理商表示有一周的犹豫期,不想买就退定金定金共2万。之后朋友一直说服说房子好,要马上定,于是交了首付。可是交款后觉得后悔,想退房了,但代理商说手续不好办,就一拖再拖,也并未开首付发票以及预售合同。我手中有当初交定金的收据,以及首付银行转账单据。最初代理商表示要收回这些原始票据才能退,我没答应。于是他们现在说必须找别人来买走我手里的房子,钱才可以退,我找他们要开发商的联系方式,他们说开发商不会搭理,而且也不会退钱。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找开发商可以直接处理吗?因为我知道他们之间有回扣这种事,他们说房钱都给了开发商,但是就我所知的,我的首付里至少有三分之一被介绍人吃了回扣,所以我很怀疑并没有给开发商,而是在代理商手中。这件事已经拖了三个月了,我知道之前是头脑冲动,太傻了,现在再也不想信他们的鬼话,只想赶紧把房钱退回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