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1995年进利奇打工,做车间基层管理工作。2012年属下员工因不小心做出品质不良,给公司2400块的损失。公司因此说我失职,解除跟我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这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3-11-08 19:52:3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是不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了,如果是一个微型公司,我觉着可以算,但如果是一个中大公司,两千多也不能算上重大损失了吧。以这种不算大损失的失职,解除合同,我认为有些不合理。当然,还要看你们的员工手册规定。
  • 建议聘请律师收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获赔偿金。
    如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一年工龄两个月本人工资赔偿。具体可来电咨询。
  • 不合法,构成违法解雇,需支付一年2个月赔偿金,拒付,诉讼维权 
  • 你不是直接责任人员,解雇你不合法,应该按照你的工龄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不合法,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双倍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不合法,  
  • 不合法。。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