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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去年8月14日,我早上去上班时车子被5楼邻居的车堵住,我就叫他下来开车 ,20分钟后对方下来后双方发生口角并产生扭打,对方母亲在楼上看见后把全家5人都叫下楼,对方家属下楼后拉住我、抱住我使我失去抵抗能力,我在争脱时对方老母摔倒在地,胸椎骨折构成轻伤,公安部门已对我做出治安警告处理,对方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告我故意伤害 ,现一审判我罪名成立,并要我赔偿28000元 请问法院可以以没有出庭的证人的证词作为定案唯一依据吗~?(判决书中提到以该证人证词定案,其他证词都没提及,另该证人是在6楼向下斜视30米左右看见此事件,并且在事发1个半月后在警局做笔录时说没看清楚我穿的衣服) 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否过于草率~?我上诉有翻案的可能吗~? PS:对方老母的出院小结上说其看了4种毛病,其中有几种是慢性病,对方说是并发症,说是住院时空调吹的,这些医药费我应该支付吗~?

其它综合
2005-08-10 17:08: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支持上诉!
    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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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 1。如果仅仅是判决赔偿,主要解决的是民事问题。
    2。按民事诉讼来讲,对证言内容有争议的话,证人应该出庭做证
    3。一审判决是否合适,你最好是带判决直接找律师谈,同时尽量带相关证据。
  • 一审已经判我故意伤害成立啊~可对方的关键证人都没出庭~
  • 在法庭上只对证人笔录提出过疑问与质疑,该证人并没有出庭,就这样凭该证人的证验定案~这样的判决真的很不公平~
  • 不服就及时上诉。
  • 罪名是否成立应当根据案情及有关事实证据,你的这种情况最好聘请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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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