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妻子A自己出钱购得一土地后,又自己出钱修建了一套房屋,期间丈夫B不闻不问也不出一分钱。房屋建好后A因为资金问题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只有土地证和在公证处做的一个公证(公证上写的是房屋为其儿子所有,土地证也是其儿子名字)。 现在A和B闹离婚,A认为土地证和公证上都是儿子的名字,加上所有的钱全是自己出的,房屋应是儿子一人的;B说房屋在修建时儿子还在上学,根本没能力修建房屋,所以房屋应该平分。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房屋会做出如何分割?越具体越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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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了公证手续,土地证也是其儿子名字,丈夫无法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详谈电话联系。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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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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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不能直接判决其所有权归属。等待房产证办下之后,再行解决该房屋的分割问题。也就是可以先办离婚,之后再分割房产。
追问: 律师您好,因为农村的房屋几乎都没什么房产证的,在办理玩离婚后在去办理房产证的话,会不会出现谁先办理房产证后最后就会分给谁?(就是B会抢在A之前去办理房产证,然后在上面写的是B得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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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析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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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证要看公证内容,按公证内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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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不能直接判决其所有权归属。等待房产证办下之后,再行解决该房屋的分割问题。也就是可以先办离婚,之后再分割房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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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