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因为我公司是做瓷砖生意的,有一个客户他在潮州有跟我拿货。2012年12月31号前,他欠着一笔34600元的货款,拖着不还,他说年底输了钱,还不起!后来有生意来往,一直到现在他一共欠我公司38400元,我在2013年9月16号上门追款,要他写了欠条,并注明2013年10月31号清还所有欠款,盖了指模。债权人是我公司的领导,现在他超期不还款,我手上有他和他老婆之前授权给我刷卡的信用卡,我要求他们还清款项我才归还他们,现在已经被他们挂失,我有他们发货的单据,他现在还负责打理生意,我该怎么追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