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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3年5月20日向厦门湖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文书说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车辆正被另案评估拍卖,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故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再恢复强制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3013年1月15日作出的厦劳仲案【2013】0056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我问的问题是查扣车辆被另案评估拍卖我能拿到钱吗?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好那是我的血汗钱呀

婚姻家庭
2013-11-11 08:46: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