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我家种的菜籽卖到油坊,换油票。今年那不到菜籽油了,换成了桶装色拉油。而且是5升的固定桶装的,如果油票的数量有零头,油坊就以3元每斤的价钱返还现金。可是与当初菜籽油的价格不等。产生了不公平和强制消费者使用不知质量是否合格的色拉油。桶装色拉油的每桶油净重只有4.75升。不知不觉中,每十斤油票就少拿0.25升油。请问这种价值不等的物物交换、强制使用质量不知是否过关的色拉油、少兑换油的现象,应该如何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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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工商局举报。
追问:谢谢您的回复。请问去工商局检举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和凭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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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