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三天,卖方就不想卖了,交了10万定金,合同上面写的是:如若卖方不卖,定金双倍退还,卖方还告诉我,别人出了比我更高的价格,而且已经也放了定金,我还耽误了几天去贷款,卖方该怎样赔偿我?赔偿多少?是赔偿20万加定金还是怎样?
-
你好!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20%,多余部分做预付款,即应该返还定金:合同标的X20%X2,最好请律师帮你算。《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可以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违约金。
-
按照你所阐述的案情,简单来说如果你未超过交款期限,而卖方私自中止合同不愿意将房屋出售给你,按照你们合同的约定,是可以要求卖方进行双倍的押金退还的,也就是20万,建议你电话或者当面咨询下律师,确认你们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