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租赁国有门市一处,今年10月10日到期,他们想收回门市不租了说公开拍卖,说要是不走就强行收回,我们怎么办。我在这期间装修花了不少钱,能要求他们给我补偿吗?具体怎么办呢?
在这期间给我下了通知单,说让在12月31日前搬出让我签字,我没签,他们就把我交的这三个月房费给退回来了,说不签字就不让交了,就截止到10月10号了,我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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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但装修的费用,可让对方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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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额合同到期 可以收回
追问:请问,那他们为什么让签字呢?我能不签吗?还有我们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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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但装修的费用,可让对方适当补偿。
追问:请问,那他们为什么让签字呢?我能不签吗?还有我们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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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按合同约定办理,但装修的费用,可让对方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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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