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为配合国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由国家授权的机构转变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内未设股东会,只设董已解决 ** 、某国有企业为配合国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由国家授权的机构转变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内未设股东会,只设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有5名成员皆为国家授权机构任命的干部,无一职工代表。董事长黄某还兼任另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2006年3月该公司在上海设立一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对其投资1000万元。在一大型投资活动中,该子公司以自己全部资金2000万元加上银行贷款1000万元进行投资。结果投资失败,损失3000万元。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问题】:(1)该公司不设股东会是否合法?(2)该公司董事会的成员组成是否合法?(3)该公司是否承担上海子%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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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的职权依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有关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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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