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共同的房子,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可以把房子卖了吗,或是拿去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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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您好:
虽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权利登记人仅为一人的,第三人有理由认为登记的权利人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处分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有一个特例,如第三人明知房屋系夫妻共有,为达成交易而与权利登记人恶意串通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如您有其他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随时拨打我的电话或来律所与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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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可以,需要双方共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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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征得对方的同意是不可以出售的。贷款也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才可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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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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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有公示效力,产权人对外签订买卖或抵押合同,除非合同相对人恶意,否则合同有效。其配偶只能向产权人主张权利,合同相对人善意情况下难以确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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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