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外来妹,动迁期间结婚的,动迁房的产权是父母,动迁后分配的一套房子的产权人也是父母,现在我和妻子感情破裂诉讼离婚,对方说动迁房她也有份 要分割这套房子 请问我妻子是不是有可以分割这套房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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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人是你父母的话,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当时她是拆迁安置人的话,好有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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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动迁时你老婆属于安置对象,则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动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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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妻子有动迁的份额,不管她是否是外地人,都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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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如不是拆迁安置对象,没有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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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拆迁安置协议如何约定,也就是数人头时是否将其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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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是否是安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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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当时是否享受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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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