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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3年1月在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入职某私人业,到2013年10月发工资时,单位突然说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合同纠纷
2013-10-17 14:06: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属于违法辞退,您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是,08年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08年以前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索赔
  • 要求经济赔偿金及双倍工资等合法权益。
  •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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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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