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12年10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根据合同约定地产商12年9月30日前交付楼房,本人收到收楼通知后,按时到现场验房,但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因为地产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开通永久水电,亦不能提供水电部门开通永久水电的凭证或证明。导致本人不能正常收楼。想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造成的延迟交楼,责任是否在开发商?另外我可以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产纠纷
2013-10-20 15:33: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只有购房合同可以贷款吗
16004
签订了买卖合同一直不付款怎么办呢?
民法典 648
签订了买卖合同一直不付款怎么办呢?
合同违约滞纳金如何约定
民法典 579
合同违约滞纳金如何约定
合同违约滞纳金如何约定
民法典 1361
合同违约滞纳金如何约定
回迁房签合同在法律上如何取得效力
回迁房 5
回迁房签合同在法律上如何取得效力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解除
二手房买卖合同 0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解除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二手房买卖合同 0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何解决租房违约的问题
租房指南 5
如何解决租房违约的问题
二手房购买合同可以在什么条件下被解除
二手房买卖合同 5
二手房购买合同可以在什么条件下被解除
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如何处理押金
退房 5
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如何处理押金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