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但在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自行取消部分内容,比如说签订合同内的工程范围有5条皮带走廊,但后来施工过程中,发包单位取消了2条皮带走廊,而合同是固定总价,也没条款说减项工程如何扣除工程款,合同里有:无论任何因素和风险,双方均无权调整价格,但现在搞结束,来审计的人又要求我们扣除?请问 是否应该扣除,我方有无权利要求不扣除?
-
既然合同应经约定清楚,你们可以要求不扣除。
-
比较复杂,可以带上合同面谈
-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即可。
-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即可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