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媒人介绍,与妻子相识不到3个月结婚,婚后妻子精神病复发且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媒人对此也不知情。两年的婚期内,病情反复发作时好时坏,孕期3个月时疾病复发在医院内也采用了药物治疗,现已怀孕5个月了(担心孩子会有遗传疾病或者畸形),现我提出离婚,对方否认隐瞒事实,说婚前已告知。女方口头答应离婚但一直拖延避不见面,并声称待产后,看如何收拾我(意指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办?需要搜集或者准备什么上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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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女方患有的是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则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可以证明婚后尚未治愈,此时无论你婚前是否知情,都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别太担心,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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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去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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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待孩子流产后六个月内起诉或者自然分娩1年内起诉离婚;但是如果有其他情况,也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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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怀孕期间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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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女方在孕、产、哺乳期内,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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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待孩子流产后六个月内起诉或者自然分娩1年内起诉离婚;但是如果有其他情况,也可以不受上述限制。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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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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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