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入职时间每月15号(含)前入职算当月,每月15号以后入职从次月1号开始
算。
例: 2013年1月5日入职,到2月28日止;
2013年1月18日入职,到3月31日止;我22号入职的那个月白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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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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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的行为是违法劳动法的,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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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