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因发烧到我诊所就诊,给予抗生素输液治疗两天,第三天早晨转至市人民医院治疗,转院后由市医院给予其他治疗,48小时后突发死亡,诊断为细菌性脑炎。患者家属正在要求颅脑解剖。
我想咨询下:1、我诊所是否可能承担相应医疗事故责任?2、这种情况责任一般如何认定?
3、我需要保留处方以及搜集什么东西?
十分感谢!
根据目前了解到,可知以下情况:1.在我诊所治疗过程中,抗生素用量正常,没有不良反应,病人体温由39度转至38度。2、病人转到市人民医院前意识清楚。3、在市医院治疗48小时后突发脑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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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进一步鉴定死亡原因,看你诊所的治疗和患者死亡之间的关系。来电咨询,可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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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过错,你不需要承担责任:把所有处方、药品来源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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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有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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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进一步进行鉴定,看死亡原因和诊疗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过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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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医疗事故鉴定,你需保留处方及当时输液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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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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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