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8月离婚。离婚时由于所居住的房屋的户主是前夫的母亲,也为了避免前夫的种种纠缠,未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我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我的离婚官司,最后法院进行调节离婚,但是在律师给我的调节协议书上,有夫妻无共同财产这几个字,但当时我并有宣称我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今年离婚前居住的房屋要拆迁占地。这房子是农村老屋,户主虽是前夫的妈妈。但是我于2006年与前夫一起对老屋进行了加盖翻修,扩大了原有房屋的面积。现在房屋拆迁,扩大面积被判为违章建筑,但是仍有拆迁款可补偿。扩大的违章建筑属于我和前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现在前夫完全不承认我拥有这份补偿款的权利。我想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麻烦您看一下,我这种情况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