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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月五号进的这家物流公司。一个月前我们四个人做坏了三十万的东西,保险陪了十五万,刚开始老板叫我们陪百分之十,可两个月工资一分不发就叫宝安把我们赶出去。经过劳动局最终协议压我们两个月工资,后每个月按扣百分之二十发工资,他们就不做了。可我急需用钱,所以就继续做了一个月。昨天九月三十号发工资,我到财务部领工资,居然说没有我的工资,问他们老板电话一个都不给。一共有九千多的工资,按他十五万的百分之十我们四个人应该一人陪3750元,就算他要按三十万的百分之十,一个人也才陪七千五。请问这样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还有我们的陪偿是不是应该除去保险的十五万,只陪十五万的百分之十?希望好心人帮帮忙,我什么也不懂,我们只是靠苦力赚钱,老板这样实在是让我们无助得活的心都没有了,不知道有什么好心人可以帮帮我……

劳动纠纷
2013-10-01 20:29: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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