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车到4S店维修,9月23日交车,单子是写的29日下午15:30提车。但是,4S店到今天都不能给车,说10月1日才能交车。但是我国庆的出行安排都定好了,我不能接受明天取车。我能提出索赔么,索赔29日15:00以后至10月7日24:00期间的出行费用么?有法律帮助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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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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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索赔的,索赔的是因您晚提车,而不能自驾车出去旅游而造成多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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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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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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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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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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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