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诉讼与妻离婚房屋归属于我。理由:我和老婆于90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己成人;2001年在市內共同购置一套二手房居住,由于当时原房主急于转户而我身份证丢失;所以用妻身份证办理房产证。2004年底妻子外出打工后失踪,经多方寻找未果;现己起诉法院开庭,妻未出庭;妻家人出庭旁听。后说可以找到妻子出庭。请问房屋财产该怎样分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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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财产属共同共有,应平均分割。但按照你的描述,你妻子的份额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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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约定的,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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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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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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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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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约定的,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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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