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开发商签了合同,规定45日之内把买房余款交上,和银行也签了贷款合同,可银行迟迟不下贷款,用拿滞纳金给开发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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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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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双方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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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你的责任,你不用给开发商支付任何违约费用。反而是开发商给你的许诺违约,你有权持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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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