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工作试用期3个月通过,签订正式合同,转正开始交纳了社保及公积金。转正2个月以后,公司认为部门人多,进行裁员,当天就要求办辞职手续,公司赔偿多少才是合理的?请拿法律明确的规定来说明,因为公司里也有法律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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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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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赔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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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半个月工资,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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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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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赔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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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公司赔你1个月的工资。法条可要求法律专员自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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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一个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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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