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的房子归小儿子所有,北院房子归大儿子所有,北院西房两间和北方一间暂归父母住至亡后归大儿子所有,父母生活费和医药费由二人成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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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父母所有,需要父母在协议上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否则,属于效力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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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愿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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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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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等所有相关人员自愿签字确认并且处分的房产是自己的房产,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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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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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真实,应该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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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该认定有效,如需律师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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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