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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1年11月上班到2013年9月,期间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以各种不切实际的理由辞退我,我该要求怎么补偿

其它综合
2013-09-20 12:26:3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 可要求公司支付4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 建议你直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吧
  • 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可以要求赔偿4个月工资
  • 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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