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以前是做小姐的,中间没做这行,最后认识我男朋友,他骗我一起去广州进厂,到了广州利用当时没身份证的我说,你没身份证进不了厂,就叫我去发廊做小姐,我发现原来是骗我来赚钱,我不肯,当时我身无分文在街上走着,他知道我没钱走,就说你没钱看你怎么走,后来他追来劝我说,现在没钱去发廊上段时间,等有钱就不干了,我实在被迫无奈只能妥协,有一次吵架了,我要走,他叫另外一个也是做小姐看着我,说别让我跑了,这一干快三年,这算犯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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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强迫卖淫罪,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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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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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迫卖淫罪,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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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