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7年,合同12月31日到期。现因公司增加工作量,本人因做不下来,而拒绝公司的安排。公司要本人待岗一月发基本生活费900元。若这时离职,有无经济补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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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私自增加工作量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是违法的,另外要求待岗更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以单位违法为由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过不要主动离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的做法涉嫌变相辞退,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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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建议协商处理。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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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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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的,单位无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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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己主动离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按约定提供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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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