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卖方的是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卖方的名字,没有办房产证和土地证。买卖双方已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且已走过以下几个环节:交付购房订金,替卖方还清购房贷款,交付中介费用和办理房产证以及各种手续费用。在办证过户时,卖方以女儿继承为理由,不能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请问我们买卖双方在中介机构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卖方这种行为算单方毁约吗?我们能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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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对方继承履行。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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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带上合同复印件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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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你可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仲裁(有仲裁条款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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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的行为是典型的违约行为。你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仲裁(有仲裁条款的)继续履行合同
追问:请问如果卖方坚持不履行卖方合同的话,改赔偿多少呢?按二倍定金来赔偿吗?这是明文规定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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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