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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卖方的是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卖方的名字,没有办房产证和土地证。买卖双方已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且已走过以下几个环节:交付购房订金,替卖方还清购房贷款,交付中介费用和办理房产证以及各种手续费用。在办证过户时,卖方以女儿继承为理由,不能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请问我们买卖双方在中介机构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卖方这种行为算单方毁约吗?我们能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3-09-15 22: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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