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唯一的首套房,超过五年了,离婚后协商过户给未成年的儿子,按赠与办理的话,百分之四的契税和百分之二的公证费,还有其他一些杂费,而且以后儿子如果要卖这套房子的话还要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本人觉得这种方式太不划算,能否按照交易方式办理过户手续呢?按目前的规定,交易只要百分之一的契税,加上一些杂费,差别太大!本人对房产政策及税务法不了解,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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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按照买卖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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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买卖过户的
追问:可是瑶海区房产局说自己家的房子过户给自己家的人不能算买卖,是不是因为孩子和他在一个户口本?有这样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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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